周方园 王钲 薛明
山东农业大学植保学院昆虫系,山东泰安,271018
葱蝇Delia antiqua (Meigen),俗称“蒜蛆”,是危害百合科蔬菜的重要地下害虫,在山东大蒜产区常年发生并危害严重。目前生产上主要使用有机磷杀虫剂灌根防治幼虫,导致害虫抗性增加和产品中农药残留。诱杀成虫可有效控制该虫的发生,并对产品和环境无污染。本研究以敌百虫为对照药剂,在室内分别测定了噻虫胺、甲维盐等 4种药剂对葱蝇雌雄成虫的触杀和胃毒毒力,在田间进行了诱杀效果试验。
主要结果如下:
甲维盐和噻虫胺对葱蝇成虫的触杀毒力高,点滴处理雌成虫24 h,两种药剂的LD50分别为4.51 μg/头和20.02 μg/头,毒力分别是敌百虫的5.9和1.3倍。而多杀菌素的触杀LD50为65.95 μg/头,毒力明显低于敌百虫(26.42 μg/头)。
4种药剂饲喂处理葱蝇成虫2h,48h后,敌百虫的胃毒LC50为1.17mg/L,毒力最高;噻虫胺和甲维盐的胃毒LC50分别为2.19 mg/L、2.77 mg/L,毒力次之;多杀菌素的LC50为12.09 mg/L,毒力较低。随着观察时间延长,多杀菌素的毒力有明显增加。4种供试药剂对葱蝇雄成虫的触杀和胃毒毒力均大于雌成虫。
用噻虫胺、多杀菌素、甲维盐配制成诱杀液在春季成虫发生高峰期进行了田间诱杀试验。50%噻虫胺水分散粒剂稀释2500倍的诱杀液,每日每盆诱杀成虫18-24.7头葱蝇;2%甲维盐稀释2000倍的诱杀液,每日每盆诱杀成虫为15.75-19头成虫,但2.5%多杀菌素悬浮剂稀释500倍诱杀液杀死成虫的速度缓慢。在成虫发生期用噻虫胺和甲维盐的诱杀液连续诱杀成虫,可有效控制葱蝇的危害。
甲维盐和噻虫胺具有环境友好特性,对葱蝇成虫的胃毒和触杀毒力均较高,配制的诱杀液田间诱杀效果好,是替代有机磷类杀虫剂的理想药剂。利用葱蝇成虫羽化后需补充营养的习性,推广葱蝇成虫诱杀技术具有较大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。
关键词 葱蝇,诱杀,触杀,胃毒
基金资助 : 山东省科技攻关项目(2008GG10009017);公益性行业(农业)科研专项(201303027)